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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田注意到法院已批准与收购夏尔公司有关的协议安排

时间:2019-01-04 17:16

来源:δ֪作者:admin点击:

如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直接或间接发布、出版或分发全部或部分内容构成违反该司法管辖区有关法律的行为,则不得在此等司法管辖区实施该行为。

 

日本大阪--(美国商业资讯)-- 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Takeda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TSE:4502/NYSE:TAK)(简称“武田”)已注意到夏尔私人有限公司(Shire plc)(简称夏尔)的声明。该声明称,泽西岛皇家法院(Royal Court of Jersey)(简称泽西岛皇家法院)今日已批准武田收购夏尔(简称“收购”)所依据的协议安排(简称协议)。

 

与此前宣布的一样,协议预计将于201918日——收购完成之日——生效,届时,泽西岛法院令的副本将被送至泽西岛公司注册主管。

 

与协议相关的主要事件的时间表并未发生变化,该时间表被列于夏尔于20181112日发布的收购相关协议文件的1-3页。

 

关于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

 

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TSE:4502/NYSE:TAK)是一家全球性研发驱动型制药公司,致力于将科学转化为改变生命的药品,从而为患者提供更佳的健康和更光明的未来。武田的研究努力专注于肿瘤学、胃肠病学、神经科学治疗领域、疫苗。武田同时在内部及与合作伙伴开展研发,以保持创新的前沿地位。武田的增长源泉来自于创新产品(尤其是肿瘤学和胃肠病学)及武田在新兴市场中的布局。武田的员工约有3万名,在70多个国家中与合作伙伴在医疗保健领域携手合作,致力于改善患者的生活品质。

 

如欲了解进一步信息,请访问https://www.takeda.com/newsroom/

 

重要提示

 

本公告并非是也不构成、代表或作为根据本公告或其他资料购买或购入、认购、出售或处置任何证券的任何要约、邀请或要约邀请的组成部分。

 

在英国或日本之外的司法管辖区分发本公告可能受到法律或法规限制。因此,任何获得本公告的人士必须自行知悉并遵守此等限制。如未遵守此等限制,可能构成违反此等相关司法管辖区证券法律或法规的行为。

 

在网站上公布

 

根据准则第26.1条,本公告的副本应在在本公告后工作日中午12点(伦敦时间)之前公布于武田网站www.takeda.com/investors/offer-for-shire(取决于与居住于受限司法辖区个人有关的某些限制)。本公告中所提网站的内容并未收录于本新闻稿之中,也不构成本公告的一部分。

 

准则的披露要求

根据准则8.3(a)条,任何有意购买要约标的公司或任何证券交换要约方(可以是任何要约方,只要该要约方所宣布的要约并非完全是或有可能完全是现金)不低于1%任何类别相关证券的个人,都必须在要约期开始之后,或者(如果更晚)或在做出首次公布任何证券交换要约方的声明之后,进行开仓头寸披露(Opening Position Disclosure)。开仓头寸披露必须包含个人对任何以下相关证券的意向和空头头寸的详情,以及此类证券认购权的详情:(i)要约标的公司和(ii)任何证券交换要约方。适用于8.3(a)条规定的个人必须在要约期开始后第十个工作日下午3:30(伦敦时间)之前进行开仓头寸披露,如适当的话,不得晚于在作出首次公布任何证券交换要约方的声明之后第十个工作日下午3:30(伦敦时间)。在进行开仓头寸披露截止日期之前交易要约标的公司相关证券或证券交易要约方的相关证券的个人,必须进行交易披露(Dealing Disclosure)

 

根据准则8.3(b)条的规定,任何有意或感兴趣购买要约标的公司或任何证券交换要约方不低于1%任何类别相关证券的个人,如交易任何要约标的公司的证券或任何证券交换要约方的证券,必须进行交易披露。交易披露必须含有与交易相关的详情,与个人对任何以下相关证券的意向和空头头寸详情,以及此类证券认购权的详情:(i)要约标的公司和(ii)任何证券交换要约方,除非这些细节此前已根据第8条规定进行了披露。适用规定8.3(b)的个人在进行交易披露时不得晚于相关交易日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的下午3:30(伦敦时间)。

如果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个人根据协议或共识,不管是正式还是非正式的,收购或控制要约标的公司或证券交换要约方相关证券的权益,出于规定8.3的考虑,他们将被视为单一个体。

 

要约标的公司以及任何要约方也必须进行开仓头寸披露,而要约标的公司,任何要约方以及上述任何一方的一致行动人也必须进行交易披露(详见规定8.1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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